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在近几年呈井喷式增长,而司法警察作为不可或缺的审判力量,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目前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现以横县法院司法警察为例,对其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警务工作的司法警察占全院司法警察总人数的比例低。该院共有司法警察30名(含聘用),其中驻执行局执行中队6名,人民法庭4名,办公室4名,驻村扶贫专干1名,而在警队执行日常警务工作的仅有15人,占全院司法警察总数的50%。实际上,每天执行警务工作的警员却不足15名,原因是每晚有2人监控值班,故第二天2人补休,而安全检查必须有不少于2人值班,监控值班1人,大队领导至少有1人留岗以便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故在不排除周末值班警员申请补休,区高院、中院调警的情况下,每天可以调动执行押解、值庭、送达法律文书、民商事调警、处理突发事件等警务工作的警员只有9人(包括另外3名大队领导)。
二、案件多警员少。该院2016年第一季度平均每个工作日押解、看管被告人4-5人,第二季度平均每个工作日押解、看管被告人2-3人,第三季度平均每个工作日押解、看管被告人2-3人。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1名被告人应当由2名司法警察押解,对于重大案件、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的被告人,由3名司法警察押解。由此,第一、二、三季度每个工作日押解、看管工作需要警力至少分别为8-10人、4-6人、4-6人,如有其他警务工作,警力明显不足。另外,业务庭排庭相对较集中,比如,一天有4-5个不同案的被告,均安排在上午或下午开庭,有时甚至半天就有6-8个不同案的被告,而不是将不同案的多个被告分散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庭审活动。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多个被告人集中的时候警力不足,连续两三天无庭审任务的时候又造成在其他干警眼中法警无事可做。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安排补休。补休是值夜班警员或是周末值班警员的一种应有的保障,而补休从另一个方面而言同时也减少了日常的警力。针对补休问题,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改善:
(一)合理安排补休。每天除值夜班的2名警员补休外,有时还有周末值班的警员申请补休,如果不合理安排周末值班同志的补休问题,就会出现一天之内有4-5个警员补休的情况。所以,对于周末值班同志的补休申请,应该根据当天的警务活动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批准。如当天警务活动较多则不批准补休(特殊情况除外),以便留足警力;如当天警务活动相对较少,则可以批准补休。另一方面,在没有庭审任务的情况下,可主动安排人员补休,合理控制补休时间。
(二)以补贴代补休。为减少补休情况,保证日常充足的警力,对于周末值班的警员可以以适当的值班补贴代替补休。这也从一定程序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且可以稳定队伍,激发警员的工作热情。
二、科学排庭,分散利用警力。法警大队应该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建议业务部门尽量将庭审活动分散在不同的时间段,避免集中排庭造成警力不足的情况。
三、适当增加警力。为保证每项警务工作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议为法警大队适当增加警力,更好地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审判活动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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