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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诉
作者:粟剑锋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6日 17:25
  2018年4月15日,bt365网站立案受理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兄弟俩禁渔期内非法电鱼被公诉。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10年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作为珠江流域支流的郁江被列入禁渔区和禁渔期,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除休闲渔业、娱乐垂钓外,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

  2017年4月10日20时许,李某成、李某朋两兄弟违反渔业管理法规,驾驶一艘铁质小船并使用自制的电鱼机在郁江横县钢铁厂附近的河段进行电鱼捕捞作业2个多小时,共捕捞杂鱼约2.5千克。当日22时许,二人在郁江横县钢铁厂附近河段被横县渔政管理站执法大队抓获,并当场缴获电鱼机、电线、电瓶等捕捞工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成、李某朋违反渔业管理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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